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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社区工作者备考考点:收养关系的主要内容

华图教育 | 2022-05-0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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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三:收养关系的主要内容

  (一)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1.被收养人的条件

  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要具备如下条件之一,均可以被收养:

  ①丧失父母的孤儿;

  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送养人的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2)儿童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收养人的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⑤年满 30 周岁。

  有关收养人的特殊要求:

  (1)基于伦理道德的考虑,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40 周岁以上。

  (2)为有利于收养人的夫妻关系和家庭和睦,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二)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1.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符合年龄差”等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

  2.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收养人数的限制。

  3.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具备一定条件、收养符合收养人数等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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