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要求,黑龙江省教育厅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工作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遴选名额8人),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一)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2年省教育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本人如实填写、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表中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3.《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4.笔试准考证原件。
5.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报名信息以现场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为准。提供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以上顺序排列。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请考生本人按照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进行现场资格确认,不得由其他人员代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提供材料及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材料证实与《公告》明确的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等不符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员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在面试前进行,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防疫要求
(一)按照我省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现
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二)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近期出现过发热、乏力、咳嗽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向省教育厅报备,面试及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验报告,提交《公开遴选考试疫情防控健康监测卡及承诺书》。
咨询电话:0451-53622669
附件:公开遴选考试疫情防控健康监测卡及承诺书.docx
一、面试工作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遴选名额8人),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1 | 100903 | 于 童 |
2 | 100129 | 于泽玮 |
3 | 100712 | 马 婷 |
4 | 101013 | 马效松 |
5 | 100723 | 王 旭 |
6 | 100628 | 王云欣 |
7 | 100710 | 石航宇 |
8 | 101316 | 田沛泽 |
9 | 100225 | 付芳芳 |
10 | 100523 | 刘思阳 |
11 | 100203 | 刘梦莹 |
12 | 100324 | 许文强 |
13 | 101422 | 李金哲 |
14 | 100830 | 吴 迪 |
15 | 100615 | 邹海娜 |
16 | 100202 | 张平秀 |
17 | 100105 | 张靖雪 |
18 | 100525 | 陈晓梅 |
19 | 100811 | 林语盈 |
20 | 100716 | 胡馨元 |
21 | 101203 | 凌 梅 |
22 | 100704 | 高梦舒 |
23 | 101022 | 高慧煜 |
24 | 100715 | 魏丽颖 |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一)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2年省教育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本人如实填写、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表中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3.《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4.笔试准考证原件。
5.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报名信息以现场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为准。提供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以上顺序排列。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请考生本人按照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进行现场资格确认,不得由其他人员代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提供材料及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材料证实与《公告》明确的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等不符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员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在面试前进行,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防疫要求
(一)按照我省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现
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二)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近期出现过发热、乏力、咳嗽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向省教育厅报备,面试及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验报告,提交《公开遴选考试疫情防控健康监测卡及承诺书》。
咨询电话:0451-53622669
附件:公开遴选考试疫情防控健康监测卡及承诺书.docx
中共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
2022年6月2日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