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同一项目下同时符合多个得分标准的,取单项最高分、不累计。
2.量化测评排序原则:①各岗位按报名人员量化测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②如遇同一岗位报名人员测评得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岗位专业匹配”—“户籍匹配”—“家庭状况”—“政治面貌”—“学历层次”—“毕业届别”的先后顺序逐项比较单个项目得分,直至某项得分出现差别,则该项目得分高者排序在先;如以上各项得分完全相同,则先报名人员(按照报名序号顺序)排序在先。例如,A、B、C三人量化测评总分均为60分,则先比较“岗位专业匹配”项目得分,如A、B、C在“岗位专业匹配”项目分别得25分、25分、15分,则C排第三位,A、B继续比较“户籍匹配”项目得分,依此类推,直至确定最终排序。
2.量化测评排序原则:①各岗位按报名人员量化测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②如遇同一岗位报名人员测评得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岗位专业匹配”—“户籍匹配”—“家庭状况”—“政治面貌”—“学历层次”—“毕业届别”的先后顺序逐项比较单个项目得分,直至某项得分出现差别,则该项目得分高者排序在先;如以上各项得分完全相同,则先报名人员(按照报名序号顺序)排序在先。例如,A、B、C三人量化测评总分均为60分,则先比较“岗位专业匹配”项目得分,如A、B、C在“岗位专业匹配”项目分别得25分、25分、15分,则C排第三位,A、B继续比较“户籍匹配”项目得分,依此类推,直至确定最终排序。
2022年黑龙江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量化测评标准 | |||
类别 | 项目 | 评分标准 | 说明 |
个人基本情况 (45分) |
学历层次 (10分) |
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得10分 | 1.报名人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专科毕业生不可报名。 |
统招本科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得8分 | |||
统招专科学历,得5分 | |||
院校类别 (5分) |
“双一流”建设高校(含省外高校),得5分 | 1.有关院校名单见附件4; 2.二级学院、分校,均按“其他”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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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得3分 | |||
其他得1分 | |||
毕业届别 (10分) |
2022届毕业生,得10分 | 报名人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 |
2020、2021届毕业生,得5分 | |||
政治面貌 (10分) |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得10分 | 报名人提供所在党组织证明材料 | |
其他不得分 | |||
家庭状况 (5分) |
脱贫、低保家庭毕业生,得5分 | 报名人提供本人所在家庭《帮扶手册》、低保家庭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
其他不得分 | |||
其他信息 (5分) |
退役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士兵,得5分 |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需提供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 |
其他不得分 | |||
所获荣誉 (10分) |
在高校期间 所获荣誉 (10分) |
省级及以上荣誉,得10分 | 1.省级荣誉指省级三好学生、省青年五四奖章、省优秀共青团员、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省优秀青年志愿者、省优秀毕业生;市级荣誉指由市地党委、政府颁发的常设性表彰项目;校级荣誉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各类“竞赛”“大赛”等比赛所获奖项不得分。 3.报名人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所盖公章须与颁发单位一致,不包括二级学院或院系所发证书。 |
市级荣誉,得8分 | |||
校级荣誉,得5分 | |||
其他不得分 | |||
岗位匹配度 (45分) |
户籍匹配 (20分) |
入学前户籍地与所报名服务单位在同一乡镇,得20分 | 1.报名人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备注限本县户籍或生源地的岗位,仅限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
入学前户籍地与所报名服务单位在同一县(市、区),得15分 | |||
入学前户籍地与所报名服务单位在同一市(地),得10分 | |||
省内其他生源或省内高校外省生源,得5分 | |||
岗位专业匹配 (25分) |
专业与岗位要求完全相符,得25分 | 1.根据相关专业目录(附件5)进行认定。 2.“专业”以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为准。 3.①如岗位不设专业限制(专业门类为“不限”),则所有报名人员均符合专业要求(得25分);②如岗位设置具体专业门类要求但专业类为“不限”,则该专业门类下所有专业均符合要求(得25分),其他专业门类毕业生不能报名;③如岗位同时设置具体的专业门类和专业类,则该专业类所包含专业均符合要求(得25分),其他专业类毕业生不能报名;④如岗位有具体专业限制,则只有该专业的报名人员得25分,同一个专业类下的相近专业人员经批准后可报名(需提前联系市地“三支一扶”办,经确认属于相近专业后方可报名,否则网上审核不予通过),得15分。 4.报名人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例如:“会计”和“会计学”,“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与应用”“计算机及应用”,均可视为同一专业。 5.如报名人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却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报名人需咨询有关市(地)“三支一扶”办并提供佐证材料,经同意后方可报名,按得15分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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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同,但属于同一个专业类下的相近专业,得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