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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拟面试考生资格确认事宜公告

黑龙江公务员网 | 2022-07-22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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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及所属基层检察院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相关职位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7:00

  地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10楼会议室(哈尔滨市道里区职工南街88号,道里区人民医院对面)。

  二、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报考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的考生(部门代码300040)。

  2.报考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考生(部门代码300041)

  3.报考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考生(部门代码300042)

  4.报考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考生(部门代码300043)。

  5.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

  以笔试“折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人选资格确认。(例如:招录职位计划招1人,则“职位拟排名”在前3名的考生纳入面试资格确认范围)

  如招录职位按比例确定的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由面试资格确认单位按相应职位笔试“折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确认,并于2022年7月25日17:30前通知有关递补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

  (二)资格确认方式

  面试资格确认采用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三)考生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请考生按照以下序号顺序,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原件经现场审核无误后,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审核工作人员留存归档。

  1.笔试准考证;

  2.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

  3.按照报考职位对学历、专业的要求,提供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统招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统招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6.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2022年8月底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书;

  7.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若考生报名时为社会在职人员,但资格确认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可提供证明考生已离职或处于待业状态的相关佐证。例如,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已办结的辞职辞退手续等;

  8.年龄在18周岁到24周岁之间(不超过24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人员)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有关兵役登记、身份确认等相关政策,请关注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微信公众号(hljszbb),从中查询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方式进行咨询,也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3800327、83800378、83800379;

  9.报考定向招录项目生职位的人员,身份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到村任职合同书、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扫描件。

  (2)“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扫描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的扫描件。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扫描件。

  10.报考检察官助理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报考岗位未做要求,无需提供);

  11.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12.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出具书面声明(附件3),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拒不提供的,由2名工作人员做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资格确认的其他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未能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及主要信息不实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情况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及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三)若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请事先与我单位沟通,并提供《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于7月25日之前将纸质声明材料邮寄至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干部与基层工作部(哈尔滨市道里区职工南街88号,道里区人民医院对面)。

  (四)考生需携带48小时内(以采集样本时间为准)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同时签订《健康承诺书》(附件4)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五)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时主动提供“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供工作人员查验,接受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现场。进出确认现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对刻意隐瞒病情、伪造信息、材料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现场资格确认中拒不配合的考生,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请考生本人于2022年7月22日17:00前,发送短信确认是否参加资格确认。短信格式为:“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已在网站上看到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发布的关于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确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短信接收号码:15046003603(本机不回复)。

  未尽事宜,以《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和《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sgwy.org.cn)公布的相关要求为准。

  联系电话:86467896

  附件.zip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

  铁路运输分院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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