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省党员教育中心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按省党员教育中心招录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考试分数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现场资格确认人员。
二、面试资格确认有关具体事宜
(一)时间:2022年7月27日(按照防疫要求有关规定,分批次进行确认,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3楼会议室。
(三)须携带材料: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签名的《考生承诺书》(见附件1);
4.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待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6.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加盖社保局公章)、机关事业单位落编(减员)通知单等相应材料(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解释和起始时间界定等政策按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7.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或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应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与我单位联系,提供《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于2022年7月27日将纸质声明材料送至省党员教育中心。
3.资格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提供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规定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考生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我单位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5.考生须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若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如手机关机、无法接通、不接电话等情形)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到达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扫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供工作人员查验。资格确认过程中,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保持合理间距,避免人员聚集。结束资格确认的考生要及时离开,请勿逗留或聚集。
咨询电话:0451—53637019
黑龙江省党员教育中心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