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部分重点工作
(1)财政
今年赤字率拟按2.8%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调,有利于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预计今年财政收入继续增长,加之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的利润、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规模比去年扩大2万亿元以上,可用财力明显增加;
今年安排中央本级支出增长3.9%,其中中央部门支出继续负增长;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加约1.5万亿元、规模近9.8万亿元,增长18%、为多年来最大增幅;
中央财政将更多资金纳入直达范围,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市县的支持。
(2)政府投资
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
强化绩效导向,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合理扩大使用范围,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开工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础设施、老旧公用设施改造等建设项目;
民间投资在投资中占大头,要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3)减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
(4)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
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
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
深化中小银行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改革,加快不良资产处置;
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科技创新
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加强长期稳定支持;
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好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作用,推进科研院所改革,改进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管理方式;
支持各地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力度。
(6)企业创新
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
(7)消费
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消费能力;
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
加大社区养老、托幼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在规划、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8)投资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
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能源基地和设施,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设施,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国家重大项目要实行能耗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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