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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报考指导: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益免受

黑龙江华图教育 | 2022-08-2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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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属于 ( )。

  A.正当防卫 B.意外事件

  C.防卫过当 D.紧急避险

  D[解析]《刑法》第 21 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 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 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故本题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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