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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牡丹江医学院上半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体检及报到的通知

牡丹江医学院 | 2022-08-26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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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黑龙江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要求,按照《牡丹江医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称《公告》)规定,拟聘用人员须体检合格,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体检

  1.拟聘用人员按《体检常规检查项目》(附件)要求自行体检,2022年9月2日将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送交学校人事处326室,联系人:谢老师。

  2.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送交体检报告,视为放弃应聘岗位,将取消录用资格,并在该岗位应聘者中依总成绩排序等额递补。

  二、报到

  (一)报到时间

  2022年9月5日报到。

  (二)报到地点及联系人

  学校本部拟录用人员:学校办公楼326室,联系人:谢老师。

  附属红旗医院拟录用人员:附属红旗医院办公楼327室,联系人:杨科长。

  附属第二医院拟录用人员:附属第二医院办公楼439室,联系人:卢科长。

  (三)报到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3.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各学历阶段学历认证、学位认证1份。

  5.《牡丹江医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以下称《鉴定表》)。拟聘用人员为往届毕业生且有工作单位的,《鉴定表》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拟聘用人员为往届毕业生但无工作单位的,《鉴定表》加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公章;拟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鉴定表》加盖毕业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鉴定表》按要求已盖公章的不需要提供)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通知书原件。拟聘人员未能按时提供的,视为放弃应聘岗位,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转递个人人事档案

  于2022年9月5日到报道地点开具转递档案证明材料(以下称“调档函”),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档案存放单位的具体名称。

  拟聘用人员须在报到后一个月内转递个人人事档案,未能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的,视为放弃应聘岗位,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该岗位应聘者中依总成绩排序等额递补。

  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录取原则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经聘任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对新入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其签订协议(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学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予以解聘。

  (三)新入职人员必须服从我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附:体检常规检查项目

  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

  2022年8月24日

  附件【附:体检常规检查项目.docx】已下载313次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体检及报到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mdjmu.cn/info/1017/46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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