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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双鸭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报名时间

黑龙江华图教育 | 2022-09-05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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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9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双鸭山市公安局一楼北侧人民来访接待室(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3号)

  1.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考生需自行打印,提前将照片粘贴好、信息填写完整、黑色碳素笔填写,不允许涂改)。

  ②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电子版照片1张(备注名字)。

  ③身份证、户口簿;具有县级户籍的,携带居住证原件。

  ④毕业证。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有效期内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

  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手签承诺)。

  ⑥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复印件由市公安局统一保管,不再退回。

  2.注意事项

  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考试纪律,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主办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双鸭山市公安局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5)其他规定: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比例: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如达不到2倍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提供证件: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能测评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多者优先确定体测人选。若无优先聘用情形,按党员优先,同是党员的,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按出生日期排序)。

  (2)体能测试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测时间、地点由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市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5)体检时间、地点由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6)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1)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任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人选,由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被招聘人员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按市公安局已纳入辅警管理人员现行标准执行,并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岗位补助。

  (三)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配发服装、标识等。

  七、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双鸭山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四)本公告由双鸭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4233091,13895899554

  附:1.《双鸭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 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

  双鸭山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日

  原文标题:2022年双鸭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5nBxC_SEfdfcPr8IbXGS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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