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成绩查询及正式志愿填报
1.考生可于11月30日起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只限考生本人查询,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考生对本人的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考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考生复核结果。
2.11月30日至12月5日,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成人高考网报系统进行正式志愿填报。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预报志愿用于招生院校确定招生计划名额的参考,考生未填报正式志愿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六、录取
1.省招考院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按统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招生学校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将由省招考院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统一对社会公布,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录取。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计划录取,不得以录取人数不足以开班为由取消已对外公布的招生计划。
3.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上线生源仍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4.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①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②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应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③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有 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士兵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2)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边疆(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市、萝北县、绥滨县、饶河县、嘉荫县、同江市、抚远县、绥芬河市、穆棱市、东宁县、爱辉区、逊克县、孙吴县、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⑦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选其最高分给予照顾。录取前,省招考院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信息(25周岁以上照顾政策除外)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5)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12月初开始,并于12月底结束。录取期间,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本人录取信息,及时参加征集志愿填报。《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印制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按新生录取名单向新生发放。
七、其它说明
1.考试大纲
各层次、各科类的统考科目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0年版)》的要求命题。
2.违规处理
本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3.关注考试相关信息
(1)我省将根据全国防疫形势,于10月20日发布《黑龙江省2022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疫情防控公告》。考生参加考试时,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出示相关材料,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应在公告之日起持续关注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招生考试院”或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及时接收报考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2022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lzk.hl.cn/ckpd/zxxx/202209/t20220909_183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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