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区将面向社会人员开展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凡户籍、居住地(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在碾子山区,以下人员可以网上申请报名,在碾子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按照(教师厅〔2019〕1号)文件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二、学历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要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6日9:00至10月14日17:00。
2、网上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认定机构为碾子山区教育局。
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的认定机构为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网络提示稳慎输入和选择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详细核对后再提交,任教学科要和考试科目一致,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只选择到上层、中层的父目录,要选择到最里层的子目录。
核对所填网上报名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签署已下载打印的《个人承诺书》,正楷字体签字,字迹要清晰,拍照后按网上要求程序上传。
核对信息确保无误后再提交,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报名人一定要牢记报名时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报名号”,这些信息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查询的依据。
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报名后发现网报信息仍有错误,可在报名结束前进行信息修改,修改信息后一定要在系统内重新提交。
如因申报人错报、漏报或迟报信息,申报提交不成功导致不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责任自负。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体检工作
1、时间:个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现场确认之前将体检工作完成。
2、体检医院:碾子山区人民医院(老华安医院)为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申请人体检前应自行先与碾子山区人民医院体检科联系,咨询了解相关事宜。
3、具体要求:体检表体现的所有项目必须检查,得出结论。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每天8:30—11:30,13: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碾子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3、确认人员范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4、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薄型、规格325×240毫米)。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电子照片同底板的纸质版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和复印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带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复印在1张A4纸上);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体检合格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2。1张A4纸正反双面打印)。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应让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鉴定结论。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语文及对外汉语教师需要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
(8)《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照程序上传)。
(9)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四、有关政策和要求
1.我区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领取时间要根据省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间确定,全省统一审核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30日,审核通过的人员,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日期以电话通知本人为准。
2.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3.申请人要根据我区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452-6688204。
附件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原标题:碾子山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zs.gov.cn/about_detail.html?id=16554&tag=%E6%9C%AC%E7%AB%99%E5%85%AC%E5%91%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