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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人报名入口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 | 2022-10-1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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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公告】2022年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人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0日9时至2022年10月24日17时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

  点击进入原网址或扫码进入报名

  3.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②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④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⑤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⑥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⑦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填注,并递交相应资料,否则不予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具体所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参考附件3);⑧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⑨应聘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

  (四)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http://sswt.hlj.gov.cn)上适时发布(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形,将以线上形式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4)享受政策性加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的佐证材料。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通过资格复审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应返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及其他材料留存原件备查,并在现场进行缴费。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要求,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45元,面试免费。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请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查询考试时间,同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侧重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数+政策性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可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本人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超过5: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

  面试方式见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招聘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所占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拟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末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程序,通过体检和政审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行考察,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社区)进行考察并查阅本人档案,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个人征信等情况。

  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

  八、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451-82635278 (省商务厅人事处)

  0451-86684655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0453-6575121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0451-84216813 (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

  监督电话:0451-82621452 (省商务厅机关纪委)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

  9:00-11:30 13:3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附件:

  1.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黑龙江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需要提供材料

  4.关于岗位专业的说明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2年10月11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E9A033107E07F065E0530A0012ACE9D1&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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