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和老冯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商铺并出租给小陈, 租房期间老王因为计划移民国外, 想要转让自己的份额, 老冯和小陈均表示愿意购买, 在同等条件下应:
A. 由老冯优先购买
B. 由小陈优先购买
C. 由老王决定卖给谁
D. 由老冯 、小陈共同购买, 各享有一份份额, 形成共有关系
【答案】A
【解析】第一步, 本题考查民法典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由此可知,老冯作为按份共有人,小陈作为承租人, 同等条件下,应由老冯优先购买。
因此, 选择 A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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