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益性岗位设置及长期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援助需求,进一步做好我县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援助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招聘属于定向定岗招聘,人员性质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5人。岗位为行政机关业务辅助岗、乡镇便民服务岗(详见《2022年12月林甸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本公告下发之日前,具有林甸县户籍人员。
2.截止报名之日前,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保守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和领导,品行端正。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能够满足用人单位的日常业务辅助工作及便民服务等工作要求,熟悉办公软件,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核、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县政府网站、“林甸之声”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12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周六、周日正常受理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
咨询电话:0459-3327658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本条规定材料的复印件2份;
(2)《林甸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现场填写;
(3)近期同版免冠蓝底一寸照片3张;
(4)已在所属社区登记失业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2份(出具证明地点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股);
(5)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所属乡镇和村出具的无土地证明。
3.资格审查:所有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对,考生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必须如实、准确、完整提交报考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随时取消该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公益性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此岗位:
(1)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以股东、合伙人等形式参加企业经营;
(2)享受出租车油补、地补等补贴的;
(3)在职参保人员;
(4)安置次数累计2次的(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超过3年的视为安置2次);
(5)其他不适合聘用条件的情形。
(三)笔试考核
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岗位待遇
岗位待遇含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公益性岗位补贴执行省政府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月)。社会保险费由就业部门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岗位补贴和单位缴纳部分所需资金按规定列支,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使用和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附:2022年12月林甸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xlsx
林甸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7日
原文标题:林甸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lindian.gov.cn/zhengwudongtai/tongzhigonggao/36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