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务员报考指导

首页 >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 > 报考指导

2023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8项重点事项

黑龙江华图教育 | 2023-01-11 10:30

收藏

  2023年1月11日上午,发布2023天津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从即日起至考试日2月25日还有45天的时间,各位考生朋友,要抓紧备考了。

  天津此次招录公务员共2633人。

  公告内容文字较多,华图教育从中摘录出重要信息8项,如果想要看原文,点击链接即可查看。

  2023年天津市招考公务员公告_公务员考试网_华图教育 (huatu.com)

  一、重要时间节点

  1、报名时间:1月12日8:00至1月18日18:00;

  2、网上缴费:1月12日8:00至1月20日18:00;

  3、打印准考证:2月21日8:00至2月24日18:00;

  4、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

  2月2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2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专业科目笔试:

  2月26日上午9:00-11:00 ;

  5、公布笔试成绩:3月20日;

  6、资格复审:3月20日至3月26日;

  8、体侧、心理素质测试:4月3日至4月9日;

  9、面试:4月15日至4月16日。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年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月以后出生);

  2、不能报考界定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可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专题”(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查询。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提交后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月12日8:00至1月20日18:00缴纳笔试费用,于2月21日8:00至2月24日18:00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员,可与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笔试、审查及测评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进行分类测试,综合管理类区级以上机关职位和乡镇街道职位进行分级测试,专业技术类职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与综合管理类区级以上机关职位相同。专业技术类和综合管理类(公安)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专业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按照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

  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需体能测评职位按照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3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招录机关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需按照招录机关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参加面试(体能测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体能测评)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体能测评)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招录机关从同一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调剂: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各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需体能测评职位未达到4:1)的,应当进行调剂。

  体测和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1、参加面试

  面试不再收取考生费用,进入面试人员可在4月11日8:00至4月14日18:00期间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等参加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和结构化小组面试为主,也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其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各职位录用计划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组织体检,时间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市级机关内设机构职位可按照计划考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其他职位进行等额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招录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其他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公告、政策指南、报考须知、填表说明等,未尽事宜以天津市公务员局最终解释为准。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中查询。如有其他疑问,可根据问题类型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022-23394926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3314295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5105

  咨询时间:1月11日至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扫码预约2023年黑龙江省考公告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