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组织或者人事部门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2023军队文职公告发布:23年1月11日
报名时间:23年1月13日至17日
报名缴费:截止到1月19日18:00
准考证打印:23年2月14日至19日
公共科目考试:23年2月1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23年2月19日14:00-16:00
成绩查询:23年4月上旬
录用审批:23年6月中下旬
【文职公告】2023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33626人公告
2023全军面向社会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