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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6项重点事项

未知 | 2023-01-1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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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月17日下午,发布2023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从即日起至考试日2月25日还有39天的时间,时间紧迫,请各位考生朋友抓紧备考。

  黑龙江此次招录公务员共8651人。与去年相比扩招0.71%。

  公告内容文字较多,华图教育从中摘录出重要信息6项,如果想要看原文,点击链接即可查看。

  2023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_公务员考试网_华图教育 (huatu.com)

  一、重要时间节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

  2、网上缴费: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3日17:00;

  3、打印准考证: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4日17:00;

  4、笔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公共科目笔试;

  其他联考省份考试时间如下:

  2月2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2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2月26日上午 9:00-10:30。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年龄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2、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职位表中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3、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

  三、报名程序

  1、信息发布、职位查询、报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sgwy.org.cn)。

  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报信息、选择笔试考区后,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2月2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缴费确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减免考试费用,逾期不办理网络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缴费确认后,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级分类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申论科目试卷分为三类,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三个类别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设置专业科目加试的职位,报考者须参加相应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相关考试大纲可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

  2、成绩发布

  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打印成绩单。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一般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有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

  五、面试

  1、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公布。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原则上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与职位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审查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哈尔滨市直机关部分职位试行结构化小组面试),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分别命制面试试题,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察与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招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侧

  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能测评。

  2、考察

  凡体检、考察、体能测评(如需进行)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3、公示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4、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将面向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录用的考生统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将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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