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上考试成绩和测评结果合格的考生中,原则上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其他职位的考生,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根据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通知。
【原文公告】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图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