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招录笔试与黑龙江省2023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统一进行,考生只能选报其一,两种考试不得兼报。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县乡级综合管理类)》,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100分)+《申论》成绩(满分100分),满分2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笔试阶段开始以后各个环节,如出现人选空缺情况,一律不再进行递补,统一进行调剂。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申请复核成绩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人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
附件:1. 黑龙江省2023年选调生招录计划安排
2.黑龙江省2023年选调生招录国内部分高校名单
3.黑龙江省2023年选调生招录省外部分高校名单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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