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远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考生符合《公告》规定的政策性加分2名考生进行补充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17日
受理电话:0454-2132800(工作日8:30-17:00)
附件:抚远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名单.xlsx
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原文标题:关于抚远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的补充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ljfy.gov.cn/govinfo/contents/1244/22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