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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考申论热点:让污染环境者受到严惩

黑龙江华图教育 | 2023-03-1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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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污染环境者受到严惩

  孟 哲

  谁污染环境, 谁就得付出经济代价。 近日, 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法、 最高检和科 技部、 公安部等 11 个相关部门共 14 家单位印发了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以 下简称 《规定》 ), 这是破解 “企业污染、 群众受害、 政府买单” 的有效手段, 是切 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坚实制度保障。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 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 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从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印发, 到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公布, 再到民法典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纳入其 中; 从 2015 年在吉林等 7 个省市开展试点, 到 2018 年起在全国施行生态环境损害补偿 制度, 再到 2020 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通过持续不 断地努力, 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全面完成了阶段性 目标。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 依靠法治。 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 就是要不能越 雷池一步, 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规定》 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 责任、 规范赔偿工作程序上提出具体要求, 既要让制度长出牙齿, 更加管用好用, 又 要实现露头就打、 违法必究。 与此同时, 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方面, 加大宣传 力度, 加大以案释法力度, 推动全民不仅要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生态理念, 还要有 “环境有价、 损害担责” 的法治意识, 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另一方面, 加强督察考核, 对工作开展缓慢、 案件办理推进不力的, 进行重点督办。 真正做到宣传教育与严格惩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我们也要看到, 近年来, 我国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绩的 同时, 还存在着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门联动不足、 程序规则有待规范等问题, 归根结 底是与制度不严格、 执行不到位、 处罚不得力等有关。 因此, 《规定》 聚焦生态环境损 害赔偿制度改革试行以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提出了省级、 市地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 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负总责, 国家建立健全统一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 标准体系等一系列具体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 这既立足当下, 又放眼长远; 这既可以 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 优化制度建设, 又能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这是推动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制度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 规范化、 科学化运行必要之举, 对于持续改善生 态环境影响, 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推动我国环境法治发展和创新都具有实质意义和深 远影响。

  人不负青山, 青山定不负人。 建设美丽中国, 每个人都是行动者。 当我们用最严 密的法治守护绿水青山, 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决心, 扎实推进,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天更蓝、 山更绿、 水更清的美丽中国一定会让我们收获感满满。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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