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碾子山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本院将在一年内保留成绩。在我院开展2022年聘用制人员招聘工作后,在试用期期间有1名人员因个人原因向我院提出辞职。经研究,决定对空缺岗位进行递补,现对空缺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体检、考察,拟递补李兴月同志为碾子山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现予以公示。
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
地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中兴街北段
联系电话:0452-6670780
邮政编码:161046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调查属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8日
原文标题:【递补公示】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度公开招聘拟聘用制人员递补公示
原文链接:http://qqhernzs.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