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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哈尔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通知

哈尔滨市民政 | 2023-04-2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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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哈尔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已进入体检环节,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

  2023年4月27日(周四)早7:00。

  二、集合地点

  哈尔滨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26号)。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黑色碳素笔、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贴上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体检表)。

  2.体检费用500元(必须现金支付),另需准备少量现金或者微信零钱防止额外加项费用不足(由体检机构按标准收取)。

  3.体检期间考生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4.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放弃体检资格声明书(见附件1)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hrbmzzp@qq.com。

  四、体检须知

  1.考生须按照集合时间到达集合地点,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亲属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2.体检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分组并按序号进行体检,不得携带或使用通信设备,如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体检前关闭电源装入信封签名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后交还考生。

  3.体检时只能报序号,不得向医生提及姓名等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4.参加体检请穿简易服装,不要穿带有金属纽扣和亮片装饰的衣服,不要携带项链、钢笔、钥匙等金属制品。女性请勿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和长靴。请考生佩戴合适自己的眼镜,佩戴隐形眼镜者需要自行带好护理用品。

  5.体检前2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勿饮酒,禁食血制品,避免饮用含糖量过高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6.考生体温超过37.3℃(包含37.3℃)的,不能进行体检,需提前告知招聘单位,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需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和体检医护人员做好记录;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勿做放射性检查,需提前告知本组体检医护人员做好记录,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8.如因重大疾病手术的,须提供手术病历(手术所在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印章)。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录用。

  10.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咨询台,不得向体检单位及医务人员询问体检结果,一旦发现视为违纪,体检结果按无效处理。

  五、体检内容及标准

  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有关操作程序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民政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451-84664368。

  附件:

  1.《放弃体检资格声明书》

  2.《哈尔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原文标题:哈尔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通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gtfA3kwjTkh0ByfHTyF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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