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 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鼓励行业协会或龙 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普通农户等组织共同营销,开展农产品销售推介和品牌运作, 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设立风险资金、为农户提供 信贷担保、领办或参办农民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完善 涉农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明确资本参与利润分配比例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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