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省以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重点 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通过赎买、租赁、置换、协议、混合所有制 等方式加强重点区位森林保护,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 捕补偿制度,鼓励各地建立流域上下游等横向补偿机制。推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建立 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形成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参与碳汇 交易的有效途径,探索实物补偿、服务补偿、设施补偿、对口支援、干部支持、共建园区、 飞地经济等方式,提高补偿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