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勤人员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司勤人员1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常住鸡西本地;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驾驶职责的身心条件,无不良驾驶记录及不良嗜好;
4.持C1及以上驾驶证,年龄在23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持A1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且优先录用);
5.吃苦耐劳,为人沉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接受临时性加班任务;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勤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二)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近期同版1寸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615室。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考试分为驾驶技术、面试
1.驾驶技术:分值为6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以驾校考试科目为主。
2.面试:分值为4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成绩按100分计(折合至40分)。进入面试人员以驾驶技术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面试人员数量和拟招录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开考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考试合格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抽调专人组成考察小组,组织考察,负责调取通过面试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无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记录、有无吸毒赌博史等情况、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相关情况;考生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根据报名岗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七、录用递补
通过驾驶技术测试成绩达到标准,参加面试但未被正式录取的应聘人员,将保留考试成绩一年,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可适时考虑进行录用递补。
八、相关事宜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原文标题: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司勤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jxzy.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29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