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2023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结合应聘人员笔试情况,现就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以公示名单为准。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一)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综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从教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注:我院试讲考场电脑为Win7系统,Office2016版本,如使用PPT,请自行参考设置。面试环节及PPT中不得体现个人信息)。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情景应变、组织管理、人际关系、自我认知及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一(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三、面试(含心理测试)地点、时间
1.哈尔滨金融学院综合楼201候场室
学工处F01、国有资产管理处G02、后勤管理处H02: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上午7:50
体育教研部ZR17: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00
2.哈尔滨金融学院综合楼203候场室
金融系ZR03、计算机与数学学院ZR05、ZR06、商务英语系ZR09、管理系ZR10、ZR11: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上午7:50
学工处F02、会计系JG01、文法学院ZR14、ZR15: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00
四、面试须知
(一)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提前到达候场室。经身份确认后,统一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环节需要使用手机。
(二)心理测试环节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关闭并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待面试完毕、公布成绩后取回。若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发现持有通讯工具,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三)心理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未按时进行抽签和完成心理测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考场,由“考生身份代码”代替考生姓名,禁止向考官透露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学校、家庭背景及社会关系等情况,凡透露上述信息者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试现场,不得再进入候场区。如中途离开,须提交书面申请,按弃考处理。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0451-86143025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23年8月10日
原文标题:哈尔滨金融学院2023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hrbfu.edu.cn/info/1053/42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