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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笔试通知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网 | 2023-08-22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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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公告》要求,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14:00。

  2.笔试地点:尖山区人民法院四楼视频会议室。

  二、参考人员范围

  报考聘用制辅警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且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详见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要求

  1.考生务必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13:30前从安检大厅进入,13点30分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不允许参加笔试,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2.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字迹签字笔,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考生,须按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若违反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应立即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务必诚信应考,遵规守纪。

  6.开考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上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0.如发现考生出现替考、违纪等问题,追究相应违纪人员责任;参加考试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串动座位、吸烟、损坏物品、乱扔垃圾。

  11.笔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人员名单待笔试结束后公告,请及时关注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咨询电话:

  0469—6136086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1日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原文标题: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笔试通知

  原文链接:http://sysjs.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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