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安排,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经过网上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3日(星期日);
地点:哈尔滨市雷锋小学校(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街35号)
三、面试方式及成绩
教师岗位以试讲的形式进行考试,每人试讲20分钟;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考生所报岗位面试开考比例未达到3:1及现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3:1的,面试成绩需高于考生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方可录用。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接到电话通知后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其他要求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自备食品及饮用水。
2.考生须于面试当日7:00—7:30进入候考室,逾期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须按要求做好手机等通信工具管理,违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面试,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与外界接触,不得私下与考官或工作人员交谈,不得相互议论、随意走动,使用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5.考生不得穿戴行业制服或明显标饰服装,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考号、报考岗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须在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或附近逗留。
7.考生不得违反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
8.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3年8月24日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民政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mzt.hlj.gov.cn/mzt/c103774/202308/c00_316619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