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活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结合事业单位实际需要,哈尔滨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哈尔滨市总工会职工发展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非财政补助。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职工技术协作组织的发展建设、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职工岗位练兵工作,开展技能传承、技术创造。技术比赛和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协作工作。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审、创新成果展示工作以及职工创新平台搭建的服务工作。负责会属房产的建设、维护、使用。负责职工帮扶解困、权益维护。
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经费形式为非财政补助。负责拟订职工文体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发挥公益服务阵地作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职工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组工文体赛事及技能交流,促进职工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组织开展职工文化培训和体育培训,培育培养职工文体工作者及专业人才。负责哈尔滨工运历史的收集、研究、展览及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职工体检、疗休养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踏实肯干,品行端正。
3.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4.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对应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招聘人员年龄应为满18周岁(2005年9月5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7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者具有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哈尔滨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三)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和省市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哈尔滨市总工会官方网(http://www.hrbgh.org/)、
“哈尔滨工会”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9:00—2023年10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s://hrbszgh2023.ibaoming.net)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网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请报考者上传以下附件图片: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科及以上学历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需阅读并签订《应届毕业生在校承诺书》(附件2)(报扫描件),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扫描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本人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6)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需提供社保缴费流水记录扫描件。
3.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我单位公开招聘的一个岗位。
(2)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全、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报考者,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须使用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蓝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5)应聘者需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岗位比例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与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比例,该岗位由我单位提出意见,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按规定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也可按规定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考生请按照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需提供社保缴费流水记录扫描件。
④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2)凡未按时提供材料、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不实、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丁香人才周”招聘考生承诺书。
(4)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与之比不得低于1∶3比例,如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比例,该岗位由我单位提出意见,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按规定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也可按规定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面试。
(1)按照《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精神,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面试(实操)。因此,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超过20人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考生进入面试,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按照成绩取前20名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或通过职业能力测试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2.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我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并对被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被考察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不予聘用。
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备案。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发布在“哈尔滨市总工会”官方网站,公示期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3年12月31日前、2024年应届毕业毕业生如未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须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调整。
五、有关要求
1.报考者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了解招聘工作进程,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未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人员,均不另行通知。
2.报考者在任何招聘环节过程中有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聘用关系,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六、咨询与监督
(一)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47。
(二)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1.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咨询电话:0451—87657685。
3.监督电话:0451—87657667。
附件:1.哈尔滨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原文标题:2023年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03GNMgVm87f4_HlmN_k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