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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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伊春市南岔县度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30人公告

南岔县人民政府 | 2023-11-0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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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适应基层治理需要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伊春市《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南岔县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面向全县城市社区在职专职网格员、在职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城市社区工作者采取定向招聘方式进行,共设置11个岗位,共计招聘30人,其中南岔镇设置5个岗位,计划招聘24人;浩良河镇设置3个岗位,计划招聘3人;晨明镇设置2个岗位,计划招聘2人;梧桐镇设置1个岗位,计划招聘1人。(岗位详情见附件1:南岔县2023年度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二、定向招聘范围

  1.南岔县内城市社区在职专职网格员任职期限满一年人员(2022年11月7日前入职)。

  2.南岔县内在职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从事便民服务岗位满一年人员(2022年11月7日前入职)。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南岔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热爱社区工作,服务意识强,群众工作能力强;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含自考、在职教育、函授等各类成人教育);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定向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专职网格员、公益性岗位在岗期间相关单位考核测评不合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量化测评→量化测评结果公示→面试→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公示→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镇人民政府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要提供纸质版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定向招聘所需《资格认定表》纸质版1份。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填写《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认定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填写《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认定表》(详见附件2-1、2-2);

  (5)《南岔县2023年度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纸质版1份(详见附件3);

  (6)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照3张(其中1张粘贴在《南岔县2023年度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指定位置;其余2张需在背面写明报名人员姓名);

  (7)《南岔县2023年度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量化测评表》中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详见附件4、附件5);

  (8)请报考人员将上述7项所涉及材料统一装在纸质档案袋内,报名时一并提交。

  4.资格审查。各镇政府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量化测评环节。

  (二)量化测评。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各镇政府共同完成,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工作经历、政治面貌、所获荣誉等要素综合打分,满分100分。具体打分标准以《南岔县2023年度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量化测评表》(附件4)为准。依据量化测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量化测评成绩按规定公示。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真实素质与临场应变能力,以及能否熟练掌握办公软件的操作等,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对考试程序全程监督。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量化测评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和县人社局牵头,各镇负责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协同配合,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实。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在报名、考试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及劳动合同签订。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

  五、入职待遇

  新入职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补贴按照省政府规定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执行(含“五险”)。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辞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并缴纳“五险”,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岗位补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六、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

  2.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七、报名咨询电话

  南岔县民政局      咸业华  0458-3476287

  南岔镇人民政府    彭涌才  0458-3403311

  梧桐镇人民政府    臧志伟  0458-3402570

  晨明镇人民政府    韩忠保  0458-3492038

  浩良河镇人民政府  王丽梅  0458-3426432

  附件:1:南岔县2023年度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2-1: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认定表

  2-2: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认定表

  3:南岔县2023年度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4:南岔县2023年度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量化测评表

  5 南岔县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量化测评需提供佐证材料清单

  南岔县2023年定向招聘城市

  社区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7日

  原文标题:南岔县2023年度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nancha.gov.cn/ncxrmzf/c100686/202311/3326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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