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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绥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4人公告

绥化市人民政府 | 2023-11-1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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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绥化市委政法委面向全市所属县(市、区)及市本级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工作人员中 公开选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选调单位为绥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选调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绥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二)具有较强的相关专业知识、公文写作能力和行政事务处理能力。

  (三)学历、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服从组织安排,参加综治中心日常值班值宿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1月);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未经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统一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必须本人报考,他人替报不予受理。

  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绥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4、《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事业单位盖章)、《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以上材料均由档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5、所在单位(或上级)党委(党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情况证明。

  7、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证件照片6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不办理现场报名)。需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至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B431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9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市委政法委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解决问题和报考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报考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纸质件,参加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并影响面试资格复审结果的、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内容。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考察由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组织考察合格者到相关医院体检。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严守程序。严格执行选调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规范操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对选调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守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制度,工作人员不准私自泄露选调工作有关情况,如有违反纪律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孙剑,8386283;王珊珊,8386626;

  联系地址: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B431室。

  附件1:绥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绥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绥化市委政法委员会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原文标题:绥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suihua.gov.cn/sh/ggxx/202311/c12_792a5a94b6734dc5b3aed4a53cbcd6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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