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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黑龙江省民政厅下半年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黑龙江省民政厅 | 2023-11-1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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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2023年下半年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安排,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经过网上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

  地点: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59号)

  三、面试方式及成绩

  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考生所报岗位面试现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3:1的,面试成绩需高于考生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方可录用。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接到电话通知后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其他要求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自备食品及饮用水。

  2.考生须于面试当日7:00—7:30进入候考室,逾期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需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关闭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发现考试期间随身携带上述物品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4.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面试,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与外界接触,不得私下与考官或工作人员交谈,不得相互议论、随意走动,使用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5.考生不得穿戴行业制服或明显标饰服装,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考号、报考岗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须在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或附近逗留。

  7.考生不得违反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

  8.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3年11月16日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民政厅2023年下半年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mzt.hlj.gov.cn/mzt/c103774/202311/c00_316843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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