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经东安区政府批准,东安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34人,具体岗位为劳动保障协理员。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为经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二)具有牡丹江市市区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学信网”可查到学历信息);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七)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高管、股东等(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
3.通过参与企业经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东安区政务服务大厅四楼402东安区就业服务中心(东新安街东三条路263号)。
3.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页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页)、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电子版二寸照片(JPG格式,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牡丹江市东安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需打印1份并粘贴照片,“申请人承诺”部分由报名者本人在报名时当面填写、签字、捺印。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12月8日上午(8:30—11:30),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东安区政务服务大厅四楼东安区人社局402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为12月10日,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现场打分、核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入60分的不予录用。按面试评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超出招聘数量但面试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考核计算机打字速度)。
五、录用
(一)考核
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公示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东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东安宣传”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报到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到东安区人社局402室报到。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待遇与管理
1.公益性岗位待遇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部分。其中,岗位补贴每月1941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调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2.公益性岗位聘用后,统一安排工作岗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聘用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继续使用,不合格人员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工作任何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由东安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453-6698268
附件:《牡丹江市东安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东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原文标题:牡丹江市东安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www.donganqu.gov.cn/show.asp?id=2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