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8 16:13:20
按照《汤原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就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公示
经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确定拟进入体能测评人选30人,现将汤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进入体能测评人选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人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按要求做好体能测评准备。
监督举报电话:0454—7387003。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23年12月3日(星期日),7:30开始入场,8:00停止入场,迟到考生不允许入场。
三、体能测评地点
佳木斯市拉斯维青少年体适能中心(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与站前路交叉口东南480米)。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五、有关要求
1.考生要详细了解通知要求。参加体能测评时须同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和《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7:30到达体能测评地点,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后在指定位置集合,8:00考点入口关闭。在体能测评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的,按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处理。
2.体能测评场地为室内塑胶跑道,考生须穿软底鞋 ( 如胶鞋、运动鞋等 ) 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硬底皮鞋、钉鞋等入场。
3.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以及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4.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否则按违纪处理。
5.体能测试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6.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如有做出妨碍体能测评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涉事考生将被取消体能测评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如有替考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当场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需要调整的,将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信息。
附件1:汤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进入体能测评人选名单
咨询电话:0454—7387003
汤原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28日
原文标题:汤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ty2023fj.ibaoming.net/website/viewDocumentById?id=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