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校园引才活动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按照招聘程序,将组织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一)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已公布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选。
(二)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校园引才活动拟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选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市直及各区岗位审核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审核岗位:2023051-2023104;2023年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审核岗位:2023001-2023050、2023105-2023139。
审核地点:鹤岗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南山区六号街道北红旗路71号,飞鹤商务大厦对面)。
(二)萝北县岗位审核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审核岗位:2023155-2023165。
审核地点:萝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厅前楼一楼(萝北县凤翔大街中国石油加油站西侧)。
(三)绥滨县岗位审核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审核岗位:2023140-2023154。
审核地点:绥滨县人民办事中心510室。
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各自岗位的审核时间和地点到场确认。
(四)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市直及各区:各招聘单位电话(招聘公告中岗位计划表最后一列)
萝北县:0468-6827575
绥滨县:0468-7873012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报名表和考生承诺书
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校园引才活动报名表》1份并签字;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校园引才活动考生承诺书》(附件3)1份,认真阅读后签字。
(二)身份证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身份证丢失,可携带临时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学历材料
1.提供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须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1份。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考生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按照教育及招生考试部门相关政策,考生为自考或成人高考学历,如存在无前置学历、学历之间有交叉重合、学历取得倒置等疑点问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例如:入学当年招生简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证明等。
5.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须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编在职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该证明需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报名信息中填写在职而审核时已经离职的需提供相关离职的证明材料)。
(五)户籍证明
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其他材料
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相关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从上到下的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不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放弃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提前与报考单位联系,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承诺书》(附件5),说明自愿放弃面试原因,否则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有其他需要提供承诺书的情形也可以《承诺书》(附件5)为模板填写。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3.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请关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近期发布的面试时间安排。
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校园引才活动拟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选
附件2: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校园引才活动拟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选(直接面试)
附件3: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校园引才活动考生承诺书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校园引才活动现场资格确认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hegang.gov.cn/hegang/tzgg/202311/13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