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在兰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4日—2023年12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操作流程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兰西县人社局二楼仲裁庭
咨询电话:0455-5358914。
2、本人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照4张(背面写上姓名)。《兰西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两份。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笔试考务费:45元/人。
(三)笔试
招聘采取笔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采取标准化方式答题,考场提供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材料写作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
3.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人选。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根据学历高低、是否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人员确定人选。以上条件均一致的,经请示兰西县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共同进入体检。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单在兰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加分政策
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初级社工师证加5分,中级社工师证及以上加10分。(以上两项取最高值,不得累加、需笔试成绩及格后方可加分)
报名时须提供社工师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五)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实施:体检由县人社局、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司法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部门进行联审联查。重点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有无违法和失信行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经兰西县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选岗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兰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兰西县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至法定退休年龄后解除劳动合同(男60周岁、女50周岁)。
五、分配方式、待遇保障
岗位分配需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考生依次自愿选择工作社区(分数相同抽签决定先后顺序)。正式聘用后,享受社区工作者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