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缴费确认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要求,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3年1月9日9:00至2023年1月10日12:00前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笔试每人收取45元,面试不收费。收费方式及注意事项将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进行发布(缴费前应聘人员应再次确认资格初审结果,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须在报名阶段上传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以减免考试费用。
2.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