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在哪看
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在哪看由国考录用系统考试快讯提供,以及提供国家公务员局 官网考试信息。更多关于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在哪看,国考公告职位表,国考公告发布时间,国考职位表快讯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局 官网以及黑龙江华图,值得信赖!
往年公告周期表:
2018-2024年国考重要时间节点 | |||||||
国考流程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发布公告 | 2023.10.14 | 2022.10.24 | 2021.10.14 | 2020.10.15 | 2019.10.14 | 2018.10.21 | 2017.10.28 |
网上报名 | 2023.10.15-10.24 | 2022.10.25-11.3 | 2021.10.15-10.24 | 2020.10.15-10.24 | 2019.10.15-10.24 | 2018.10.22-10.31 | 2017.10.30-11.8 |
查询报名序号 | 2023.10.28 | 2022.11.7 | 2021.10.28 | 2020.10.28 | 2019.10.28 | 2018.11.4 | 2017.11.12 |
确认及缴费 | 2023.11.1-11.6 | 2022.11.10-11.15 | 2021.11.1-11.7 | 2020.11.7-11.11 | 2019.10.31-11.6 | 2018.11.8-11.14 | 2017.11.17-11.22 |
准考证打印 | 2023.11.20-11.26 | 2023.1.3-1.8 | 2021.11.22-11.28 | 2020.11.23-11.29 | 2019.11.18-11.24 | 2018.11.26-12.2 | 2017.12.4-12.10 |
笔试时间 | 2023.11.26 | 2023.1.8 | 2021.11.28 | 2020.11.29 | 2019.11.24 | 2018.12.2 | 2017.12.10 |
成绩查询时间 | 2024.1.14 | 2023.3.15 | 2022.1.9 | 2021.1.5 | 2020.1.8 | 2019.1.18 | 2018.1.24 |
面试开始时间 | 2024.1.24 | 2023.4.12 | 2022.1.26 | 2021.1.23 | 因疫情推迟 | 2019.1.24 | 2018.2.5 |
202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将在10月中下旬在“国家公务员局专题”及“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址发布,考生们应提前备考,轻松面对11月的国考。更多资讯请关注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黑龙江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0451-88882340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公务员备考指导老师《《《
报考指导老师 | 省份 | 类型 | 选择地市 | 展示 |
加老师领取备考资料 | 黑龙江 | 公务员 | 点击进入 |
如何选定未来工作的城市?
相信报考公务员的同学,非常看重它的稳定性,公务员既是一份职业,又是一种人生选择,如果忽视了今后的家庭和生活,这种稳定性是不存在的。
兼顾生活和家庭,既要考虑原生家庭中父母的养老问题,又要考虑新家庭中爱人的工作和孩子的受教育问题,对此影响最大的就是地域问题。
如果有爱人的,要在父母所在城市、爱人工作所在城市、上学城市当中权衡,列出不同可能。
有处级及以上关系的,加1分;
是省会城市或副省级城市,加1分;
有住房的一方,加1分;
有重点学校学区房的,加1分;
如果距离超过500公里的,有高铁/动车站的,加1分;
将这些因素加权考虑,理性选择你要报考的区域。
千万不要幻想,工作之后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问题。在公务员体制内,升职加薪是非常缓慢的过程,很多公务员工作十年二十年还是科员的大有人在。灰色收入在大部分基层岗位是不存在的,但是风险却很大。而福利房、廉租房、配售房等住房福利,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买房同样是公务员人生第一大事。另外想通过调动,调换地域也是难上加难的问题。
即便是应届生,从入职到孩子上幼儿园也是很快的,孩子入学是头等大事,作为公务员落户入学未必困难,但不是所有机关都有子弟小学,尤其是一线城市,好学区依然十分稀缺。因此老家有好学区,就考回老家去。
2025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大概什么时候出来了解更多公务员考试招聘考试资讯,202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及报名时间通知,请持续关注黑龙江华图教育!
点击查看》》》
书教材及网络课程名称 | 数量 | 价格 | 点击购买 | 展示 |
【图书+网课】2025国考公务员书课包 | 6套 | 129元 | 点击购买 |
《民法典》
(1)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见义勇为免责
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3)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