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

首页 > 黑龙江社会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2024鹤岗市绥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0人公告

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 | 2024-06-25 11:02

收藏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确保大龄低保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促进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协理员和辅助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积极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40人(协理员30人,辅助岗10人);保洁辅助岗40人。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要求

  保洁辅助岗:绥滨县城镇户籍,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高校毕业生协理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协理员岗位需统招大专以上学历。

  高校毕业生辅助岗: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辅助岗位需大专以上学历。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时需  具备以上条件,因个人原因报名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本人负责。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

  2.已经享受过3年公益性岗位政策的;

  3.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4.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 发布公告

  通过绥滨县人民政府网和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进行。

  高校毕业生协理员岗位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填写附件2《绥滨县公益性高校毕业生协理员岗位报名登记表》报名。

  高校毕业生辅助岗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填写附件3《绥滨县公益性岗位辅助岗报名登记表》报名。

  保洁辅助岗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填写附件3《绥滨县公益性岗位辅助岗报名登记表》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五个工作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绥滨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如有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录用方式

  高校毕业生协理员岗位根据岗位表(附件1绥滨县公益性高校毕业生协理员岗位表)报名,审核成功后的考生进入考试阶段,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按照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高校毕业生辅助岗根据成绩先后进行岗位选择,按成绩先后录取。

  以上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公示期间,如因自身原因放弃,按考试成绩进行补录。

  保洁辅助岗报名后,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聘用(部分岗位需有专业技术要求)。如因自身原因放弃,按年龄大小进行补录。

  (三)公示与聘用

  保洁辅助岗如报名人员数量多于开发岗位数量,则综合考虑家庭因素和年龄因素进行排序。同类情况、年龄大者优先。

  确定此次拟聘用的80名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暂定1年,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如需继续聘用,则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续聘。

  五、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按现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由聘用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用人单位自行办理工伤保险。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备案。本次招聘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继续留用的或需再次安置的应按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性加分按照满两年后当年政策文件执行。

  六、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在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纪律要求

  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监督管理,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次报名只对本次招聘有效。本公告由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咨询电话:0468---7877043

  联 系 人:李子健

  监督电话:0468---7863001

  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1:绥滨县公益性高校毕业生协理员岗位表.xlsx

  附件2:绥滨县公益性高校毕业生协理员岗位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绥滨县公益性岗位辅助岗报名登记表.xls

  原文标题:绥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7jrbRd1VYXtiWQSboONJEg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