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公务员秋考什么时候出来公告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公务员秋考什么时候出来公告?由“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考试快讯提供,以及提供黑龙江省公务员官网发布考试信息。更多关于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公务员秋考什么时候出来公告,黑龙江省考职位表,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省考职位表快讯的内容,请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官网发布以及黑龙江华图,值得信赖!
参考往年公告周期:
黑龙江省考近五年公告周期表 | ||||||
年份 | 2020年 | 2021年上半年 | 2021年下半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招考人数 | 9024 | 8901 | 4642 | 8590 | 8561 | 7768 |
岗位人数 | 7706 | 6078 | 1734 | 6257 | 6240 | 5841 |
发布时间 | 7月7日 | 2月18日 | 8月12日 | 2月21日 | 1月17日 | 2月1日 |
报名时间 | 7月16-7月20日 | 2月25日-3月1日 | 8月20日-8月24日 | 3月2日-3月6日 | 1月29日-2月2日 | 2月19日-2月23日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8月17日-8月21日 | 3月22-26日 | 9月20日-9月24日 | 3月21日-3月25日 | 2月21日-2月24日 | 3月12日-3月17日 |
笔试时间 | 8月22日 | 3月27日 | 12月18日 | 7月9日 | 2月25日 | 3月16日 |
成绩公布时间 | 9月15日 | 4月20日 | 2022年1月13日 | 7月21日 | 3月15日 | 4月2日 |
面试时间 | 10月23日-10月25日 | 5月28日-5月30日 | 2月26日-2月28日 | 8月5日-8月7日 | 4月15日-4月17日 | 4月26日-4月28日 |
》》》公务员备考指导老师《《《
报考指导老师 | 省份 | 类型 | 选择地市 | 展示 |
加老师领取备考资料 | 黑龙江 | 公务员 | 点击进入 | ![]() |
相关备考问题有:
1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不计入服务年限。
黑龙江省考资讯,由黑龙江华图整理考试资讯,所有内容仅供参考!
下半年省考备考推荐:
书教材及网络课程名称 | 数量 | 价格 | 点击购买 | 展示 |
【省国联报】2025年黑龙江+国考公务员笔试悦享“伴学”班(3期) | 1套 | 6980元 | 点击购买 | ![]() |
相关备考知识点有:
6.根据《刑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①张强夫妇发生车祸,车辆报废,妻子伤势严重已陷入昏迷。张强为尽快将重伤妻子送医,拦住了李伟的车,要求帮忙送医院,遭到李伟拒绝。张强救妻心切,遂将李伟打伤,抢去车辆将妻子送去医院,张强成立正当防卫
②父亲陪同儿子去河边游泳,父亲坐在河边玩手机。儿子游泳时因腿脚抽筋呛水并大声呼救,而父亲沉迷游戏充耳不闻,儿子溺水身亡,父亲成立故意杀人罪
③王强深夜在家听到门窗有动静,走近发现一小偷正试图从窗口爬进入室盗窃,于是随手拿起铁棍猛击其头部,致使小偷重伤。王强成立正当防卫
④丈夫撞见歹徒持刀欲杀害妻子,为保护妻子与歹徒发生激斗,最终将歹徒反杀,丈夫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A.①③ B.②④
C.③④ D.②③④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②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②项中父亲对于儿子有救助义务而未救助,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②项正确。
④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故④项中丈夫为保护妻子生命安全,将歹徒反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④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①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①项中,李伟并不是不法侵害人,且李伟对张强妻子亦无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张强损害了无辜第三者李伟的利益,进而保护其妻子的生命,应成立“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故①项错误。
③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三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③项中,防卫行为与结果都明显过当,属于防卫过当。对于行窃的小偷,王强直接使用铁棍猛击其头部,行为本身存在过当。同时,对于非严重暴力犯罪,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结果,亦属于结果过当。因此王强行为成立“防卫过当”,而非“正当防卫”。故③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