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 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3)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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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备考技巧: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
黑龙江华图教育 | 2024-07-2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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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 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3)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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