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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黑龙江华图教育 | 2024-08-0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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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其他特殊情况,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研究决定),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辅警招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环节的其他招录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

  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除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可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

  省公安厅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凡体能测评、体检、考察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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