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发挥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的积极作用,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机关事业单位非后勤类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136个。
其中:
(一)尖山区社区平台公益性岗位13个。
(二)岭东区社区平台公益性岗位10个。
(三)四方台区社区平台公益性岗位10个。
(四)宝山区社区平台公益性岗位13个。
(五)机关事业单位非后勤类公益性岗位90 个。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双鸭山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三)双鸭山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和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2、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市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此次公益性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时将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确定拟聘用人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时,根据现场资格审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2024年8月1日9:00至8月31日16:3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index/33进行网上注册,招聘报名、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报名网址进行。报名人员需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在招聘各环节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最终未被录用,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学历证明、个人简历、小程序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全国住房公积金)等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笔试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其它岗位出现空缺,将在未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调剂人员应服从岗位调剂,不服从调剂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造成的空缺可进行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报名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进行递补。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六)岗前培训
由用人单位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七)组织上岗
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协议期限3年,协议到期后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1850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六、其他
双鸭山市就业服务中心将在报名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index/33和双鸭山就业公众号发布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
联系电话:双鸭山市就业服务中心基层工作科
0469--4469029
双鸭山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日
原文标题:2024年双鸭山市市本级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24r2EF-Zm6bbE7ruHdibBA?scene=25#wechat_redir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