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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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佳木斯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抚远市人民政府 | 2024-08-29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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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黑组发〔202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

  此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共50人。拟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40人,面向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社区工作者10人。

  具体岗位:

  1.前哨农场(19个):第一居民委设立岗位7个;第二、三居民委各设立岗位4个;第四、五居民委各设立岗位2个;

  2.前锋农场(17个):第一居民委设立岗位8个;第二、三、四居民委各设立岗位3个;

  3.二道河农场(4个):第一、二居民委各设立岗位2个;

  4.抚远镇(10个):城南社区、新兴社区各设立岗位3个;临江社区、西山社区各设立岗位2个。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5、须具有佳木斯市抚远市户籍或在抚远市辖区内有固定居住场所;

  6、报考抚远镇社区岗位的考生需为社区专职网格员。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5、被列入失信名单或有失信记录的;

  6、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

  7、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聘用的条件依次为:

  ①面试成绩高者;②中国共产党党员;③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的;④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报考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抚远市人民政府网及东极红帆公众号进行发布,广泛宣传动员,争取尽可能多的考生报名。

  (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上午8时至2024年9月10日下午17时止。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附件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等相关环节的网上操作。

  报名网站: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44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技术咨询电话:13811293050

  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抚远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2)《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3)《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同意报考证明》(有单位的报考人员填写);(4)应聘人员户口簿本人页、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5)应聘人员近期正面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6)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拥有人员提供);(7)《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聘用合同》(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提供)。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不达1:2的岗位进行核减或合并,笔试前核减的岗位,将与笔试后核减岗位进行合并招聘,不再另行改报。

  (三)笔试

  1、具体详见笔试通知,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法律基础和社区基层治理相关业务知识等。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4、加分审核:抚远市在岗城市专职网格员且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按月计算,起止月均按1个整月计算),在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时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关于加分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抚远市政府网站及报名网站进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时,所有面试人选须签订《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承诺书》,对违反承诺事项所造成的后果,考生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核减后按照1:2比例确定正式面试人选名单。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六)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10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正式面试人选综合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低者同备用人选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进入核减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由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负责体检,用人单位负责人选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分配到社区居委会工作,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聘用期限与社区居委会换届相同,五年一聘,本届聘期到社区居委会换届为止。聘期内按照中共抚远市委组织部下发《抚远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抚组发〔2019〕19号)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予以解聘。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由所在乡镇、社区管理,不得无故脱岗,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

  (二)待遇

  聘用为社区工作者后,生活补贴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黑组发〔2024〕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黑政规〔2024〕1号)文件标准落实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落实待遇情况根据国家、省和佳木斯市相关政策变动及时予以调整)。

  六、其他

  招聘公告、成绩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各类事项均通过抚远市政府网站和东极红帆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因本人未及时关注公告,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中共抚远市委社会工作部:0454-2120553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报考抚远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3: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同意报考证明(1).xls

  原文标题: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ljfy.gov.cn/Notices/1291/34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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