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黑龙江省森工总医院 1972 年投资建设,1976 年开诊,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省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全市及区域内提供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和高水平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具有对森工林区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指导的职责和义务。
黑龙江省森工总医院是国家级综合防治卒中中心;中国胸痛中心认证胸痛中心;中国房颤中心认证房颤中心;国家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地区合作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地区合作中心;哈尔滨市 120 急救中心分站;省医保、市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森工医保、铁路医保定点医院;黑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院;黑龙江省残疾等级评定指定医院;黑龙江省慢性病鉴定定点医院;哈尔滨市慢病鉴定指定医院;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现代生物医学进展》主办单位;中俄科技合作联盟成员单位。
新时代的森工总医院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以医院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秉持「精于专业、诚于品德、患者至上、员工为本」的理念,持续开展人文医院、美丽医院、智慧医院、平安医院建设,更加关心职工生活,更加关注患者体验,更加注重社会关切。努力建设黑龙江省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构筑龙江森工医康养高地,打造独具特色的高水平医院。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任何犯罪及处分记录。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备岗位所需
的专业技能及学识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龙江省森工总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流程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的方式进行。
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森工总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医院网站主页:http://www.sgzyy.org.cn/)。
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现场、校园招聘会、丁香人才网站或邮箱投递简历。投递简历邮箱:sgzyyrsk@163.com。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应材料(具体材料见附件2),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2号 黑龙江省森工总医院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硕士、博士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及医疗专业人员均免笔试(笔试、面试具
体时间、地点以官网、公众号及后续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时间后果自负)。
2、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践技能操作等方式,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免笔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黑龙江省森工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空缺名额,经认定后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医院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森工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五、聘用方式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应届毕业生如果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专业所需证件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
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参加招聘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试考核过程中有舞弊及其他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2号 黑龙江省森工总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82130264、82169319
简历投递邮箱:sgzyyrsk@163.com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2: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森工总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gzyy.org.cn/index.php?mod=web&target=newscontent&id=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