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9月27日9时至10月27日17时访问“齐齐哈尔人才网”(http://www.qqhercw.gov.cn)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可在2024年10月10日9时至10月30日17时访问“齐齐哈尔人才网”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限在报名期间重新完成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择优比选
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学习工作等综合表现情况。
具体时间、地点以各用人单位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面谈
根据择优比选结果,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谈人选。重点考察人选综合能力素质。
具体时间、地点由市委人才办在“齐齐哈尔人才网”“齐聚英才”公众号公告。
(五)考察
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按照1:2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育系统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委人才办在“齐齐哈尔人才网”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情形的,取消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