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牡丹江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2024年牡丹江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职位的考生,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笔试“折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11日8:30至11:30。
(二)地点:牡丹江市党群服务中心1楼大厅(牡丹江市东安区威虎山路1号)。
三、参加资格确认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
(二)身份证
(三)学历材料
1.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
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须额外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3.需要学历认证的应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档案保管证明
1.社会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与主管部门共同出具,一并加盖公章),如本人档案未在所在单位保管,需档案保管部门与所在单位共同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
2.非社会在职考生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样式可参照附件2或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为准)。
若考生报名时为社会在职人员,但资格确认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可提供证明考生已离职或处于待业状态的相关佐证。例如,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已办结的辞职辞退手续等。
(五)其他材料
1.报考有户籍限定要求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将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或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高中毕业证等生源地证明材料。
2.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3.考生须自行下载承诺书(详见附件3),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上顺序提前自行装订好,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四、有关要求
(一)资格确认过程中,考生需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排队走专用通道,等候期间保持安静,不得闲聊、喧哗,严禁吸烟。资格确认结束后应及时离开,请勿逗留或聚集。
(二)考生应按指定时间,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与招考部门联系并提供放弃声明。
(三)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扰乱考录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的,相应职位按规定依次递补。审核人员将于2024年10月11日17:00前通知有关递补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
(五)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因未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录计划、报考指南等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9日
原文标题:牡丹江市2024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公告
原文链接:http://42.101.89.194:9010/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