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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及体检通知

林甸县人民政府 | 2024-11-20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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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4年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2024年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进入体检人员公示

  现将拟进入体检人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11月22日。

  受理电话:0459—3320653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考生名单为准。

  (二)集合时间:2024年11月26日8:00

  (三)集合地点:林甸县公安局(正门)

  三、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统一前往指定医院。逾期不到者,按自愿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予以递补。

  (二)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024年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考生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表》(详见林甸县人民政府网《2024年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附件6)以及体检费用约407元(支持微信和现金支付)。

  (三)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至12小时。体检前应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近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医院体检相关规定,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体检期间,考生手机等通信设备需关机上交,请勿佩戴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有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录单位沟通联系。

  (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考生自理,复检结论不合格者由此产生的空缺予以递补。

  附件:2024年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林甸县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0日

  原文标题:2024年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及体检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lindian.gov.cn/lindian/zwdt2/202411/c05_3614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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