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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第二批次)

辽宁省气象局 | 2024-12-0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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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现将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第二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辽宁省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辽宁省气象局设10个内设机构,10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辖14个市气象局,其中1个副省级市、1个计划单列市和12个地市级气象局,54个县级气象局。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第二批次)》(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根据《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年版)》(附件2)认定。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范围是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一)报名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应聘考生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附件3)。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气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考生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的考试方式;其他报考非气象类专业岗位的考生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中国气象局官网(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和辽宁省气象局官网(http://ln.cma.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考生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系统(zp.cmatec.cn)”进行注册报名,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至2024年12月9日17时

  3.报名提交材料。考生报名材料包括系统填报的个人简历、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2023年、2024年的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本人2024年9月以来社保未参保证明扫描件,海外留学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上述材料除个人简历外打包上传至“气象人才招聘系统”“成绩单附件”。

  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按照招聘的有关规定,应聘考生在报名时承诺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详见附件5)。报名承诺材料同报名材料一并打包上传至“气象人才招聘系统”。

  (三)资格审查

  辽宁省气象局将根据招聘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人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气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考生)确定为笔试人选。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辽宁省气象局官网发布。

  4.参加笔试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点对点发送给考生本人。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1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则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气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考生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考生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后,在规定时间内放弃参加面试的,可以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辽宁省气象局官网发布。

  3.面试资格复审。应聘考生须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安排以面试公告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就业协议、《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报名系统导出的简历(一式五份)、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一式五份)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2023年、2024年的考生复审时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本人2024年9月以来社保未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须提交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的职位匹配度、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成绩为全部考官打分的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面试评分要素职位匹配度单项满分20分,面试过程中,对于有超过3名及以上面试考官对职位匹配度单项评分低于16分的面试考生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1.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职位匹配度单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涉及有博士研究生报考的笔试岗位,按照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中,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参加笔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如博士研究生之间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或博士研究生与其他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职位匹配度单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非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不涉及博士研究生报考的笔试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省气象局收取拟聘用人选《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和《就业协议附加条款》。

  (七)递补调剂

  1.递补。拟聘用人选如出现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本人明确放弃聘用,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直接面试岗位为面试成绩,下同)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调剂。对于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的,可以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岗位的拟聘用人选,应从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经调剂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考生在原报考岗位空缺时不再参加递补。

  (八)考察

  考察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或委托考察等形式进行,重点对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其档案进行审核。

  (九)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理。体检合格后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体检不合格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相关手续材料退回原毕业院校。

  (十)公示与聘用

  全部拟聘用人选经辽宁省气象局党组审定后在中国气象局官网(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和辽宁省气象局官网(http://ln.cm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于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的人员,由人事处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影响聘用的和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均为2年。

  (二)此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人:刘锋  联系电话:024-83862054

  (二)邮箱:lnqxzp2022@163.com,传真电话:024-83862061

  (三)辽宁省气象局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24-83862015

  辽宁省气象局

  2024年11月28日

 

  原文标题: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第二批次)

  原文链接:http://ln.cma.gov.cn/xxgk/tzgg/202411/t20241128_6716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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